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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08:装备系男神 第174节 (第1/2页)
“你们都上大学走了,我也想出去转转,干脆也跟车得了,路上多停几个地方,就当旅游了。” 能有吴越跟车,自然比司机一个人拉更放心,至于路上多耽搁几天反而是小问题,翟达自然愿意。 其实乌托邦落幕后,吴越陷入过一段时间的迷茫,熟悉的兄弟、同学都各自离开,这座从小长到大的县城突然变得陌生了许多。 乌托邦他相当于二号人物,也分得了近60万,对这个年纪来说与财富自由没太大区别,但依然有种骤然失去方向感的迷茫。 所以心里面还有点隐约的想法,那就是跟车一路北上,到哈城后多留一段时间考察一下。 如果可以的话,也不是不能换个地方,反正东阳对他来说太小了,即便不去哈城,大概率也是去其他大城市谋发展。 那么去哈城找翟达显然更开心些。 至于去了哈城干什么...到了再说吧,大不了就是给哈城人民带来正义清朗之风... 而且他总是觉得,跟着翟达混是最好的选择。 离开前,东阳县这两天因为奥运结束又冒头的黄赌小据点,已经被他又露头秒了一遍。 钱不钱无所谓,纯粹是兴趣。 这方面他的执行力,比搞乌托邦还强。 电话里,翟达叮嘱道:“还是那句话,东西小心人也小心,如果实在兼顾不了,人更重要,快两千公里路呢。” 吴越擦了擦汗水:“行,放心吧....我估计一路玩过去,十天半个月吧,司机是我表哥,我就当请他旅游了。” 挂了电话,吴越最后一遍清点了物品。 除了于阿姨提前打包好的生活用品,剩下的都是单独放的。 二八大杠自行车、老旧电视机、电灯泡、乌托邦拿出来的小板凳、好些个奇奇怪怪的书本,半成品的一把玩具枪... 怎么说呢,很杂,但都是翟达点名要的。 对了,还有一个梳妆台...翟达说是一个给卢薇的小惊喜。 吴越关上了门,对表哥道:“就这样吧,明天出发。” 表哥递过来一根烟,吴越摆摆手后自己点上:“我听你妈说,你有可能去哈城不回来了?” 吴越拎出一瓶大桶冰红茶,炫了一口才说道:“没决定呢,我这个岁数总归要出去闯闯,窝在东阳县没意思?” 表哥砸吧了一口烟摇摇头:“我倒觉得你和你爸一起好好经营饭馆才是真的,一个月不挣的比打工多?以后你爸这饭馆肯定是传给你的。” 说着扭头看了一眼背后的状元横幅,感叹道:“外面是好,但得是能人才行,一般人出去混,无非是多打两年白工,一分钱也带不回家。” 他就是这样....除了一身几年后才洗掉的臭毛病、臭讲究,没留下什么值得一提的记忆,反倒是带了许多落寞。 在外面自卑,回家乡自怨,就这么和自己内耗了好几年。 吴越笑了笑,突然理解了翟达将乌托邦收益分给大家的作用。 翟达告诉了所有人,谁也不比谁差,腰杆挺直了去闯。 表哥还不知道他已经挣到大钱了,这事儿爸妈都帮他保密了,否则亲戚们马上就会冒出来许多“创业项目”来借钱。 吴越将喝空的冰红茶瓶子扔进了副驾驶。 “我是不是能人不知道,但我知道我能做什么...而且我见过能人。” “你呀,就是太年轻...话说你空瓶子扔我车里干嘛?” “长途呢,不留个以防万一?” “嘿~你个小娃娃还知道这个?” “对了,那个是给你留着的,我去买瓶脉动。” 表哥:... 可把你能的,你咋不说买八宝粥呢?! —————— 当第二天一早,吴越踏上“北上”之路的时候,翟达也迎来了大学生活的第一阶段:军训。 他对这个活动没有很感兴趣,但也不算抗拒,就像俞景辉说的,如果大学里事事都以特权“略过”,那最后可能会失去很多乐趣。 大清早,整个哈工大都是穿着迷彩服的年轻人,从各个宿舍楼涌出,部队抽调出来的教官已经在楼下等候了,按照班级划分,列队后带去各地训练。 “材工一班在这里集合,两列横队,女生在前,男生在后,按照大小个排!” 四处张望的翟达听到招呼,朝这边走来。 说来惭愧,他这“班级所属”纯粹凑数,至今和所有同学都没见过。 材工一班共34人,男生27,女生只有7人,男女比例大概4:1,女生甚至凑不够两个宿舍,如果按照青春悸动的男大们来评判,属于是天崩开局。 大家都穿着军训服,辨识度不是很高,感觉一坨坨都是乌绿乌绿的,最多只能看出个高矮胖瘦。 翟达往这边走的时候,队伍已经列好了,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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